合肥市部分高架桥2025年度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第3-4包(二次)答疑变更
2026-01-07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市部分高架桥2025年度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第3-4包(二次)答疑变更
安徽/合肥-2026-01-07 00:00:00

合肥市部分高架桥****年度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第***包(二次)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部分高架桥****年度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第***包(二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部分高架桥****年度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第***包(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合肥市部分高架桥****年度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第***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人员配备中“智慧环卫平台管理人员”评分项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的疑问:
(*)对该职称证书发证机构是否有要求?
(*)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者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无法查询的机构是否予以认可?
(*)如非人社部门颁发的有关证书是否补充提供发证机构进行职称评审的有关依据?
答:职称证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对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非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应提供发证机构合法从事此类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如政府部门有关政策文件)。
*.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车辆维保人员配备履行能力”中汽车维修工证书的疑问:
(*)对该证书发证机构是否有要求?
(*)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者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无法查询的机构是否予以认可?
(*)如非人社部门颁发的有关证书是否补充提供发证机构颁发此类证书的有关依据?
答:汽车维修工证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对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的证书为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注:(*)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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