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监理服务合同公告
2026-01-07
湖南/怀化 中标结果
中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监理服务合同公告
湖南/怀化-2026-01-07 00:00:00

中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中方县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匠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中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计划编号:中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升村容村貌工程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捌拾万零叁仟叁佰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

湖南匠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

*

******.**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日;

履行期限:*******日始 至*******日止;

地点:中方县农业农村局

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由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入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参份。

合同订立时间:*******

九、合同主体

甲方:中方县农业农村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杨先生

电话:***********

地址:中方县

乙方:湖南匠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绍礼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城南街道湖天南路(富域城*栋)****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

帐号:******************

其他补充事宜:详见合同附件

附件:合同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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