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01-07 00:00:00
****年浦口区建成区河道巡河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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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年浦口区建成区河道巡河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浦口区建成区河道巡河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对浦口建成区**条河道进行巡河(含河道设施设备)工作,要求对每天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管理所形成日报,每月形成正式报告,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传至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或未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河道管理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上河街
联系人:孔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青马路*号中海外·智荟港栖霞科技项目*期**号楼*层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