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01-07 00:00:00
淞南政府办公场所内非机动车棚消防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淞南镇 发布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传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淞南政府办公场所内非机动车棚消防设施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持有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证。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淞南政府办公场所内非机动车棚消防设施项目
*、采购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淞南政府办公场所内非机动车棚消防设施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消防设施采购与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投资***%。
*、服务地址:本项目位于友谊路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
*、最高限价:**.****万元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被授权人为退休人员,需出具被授权人系投标者返聘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
(*)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号**楼****。
(*)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元,自备现金 。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 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号**楼****。
*、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号**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淞南路***号
联系人:龚世莹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传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号**楼****
联系人:李姜
电话:***********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