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植保产业园)NKZB-20-01地块土地评估项目(交易公告)
2026-01-07
广东/韶关 招标采购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植保产业园)NKZB-20-01地块土地评估项目(交易公告)
广东/韶关-2026-01-07 00:00:00
广东/韶关-2026-01-07 00:00:00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植保产业园)**********地块土地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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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植保产业园)**********地块土地评估项目 |
|---|---|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项目业主名称 | 南雄市自然资源局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韶关市恒正房地产与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植保产业园)**********地块土地评估项目 |
| 合同编号 | ************************* |
| 合同总金额 | |
| 履约人员 | |
| 服务期限说明 | |
| 服务内容 | 服务单位须按要求于中选之日起第二个工作日(或根据南雄市自然资源局时间要求)对地块现场踏勘。根据南雄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条件及附图等资料(具体以南雄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正式规划资料为准,其余评估所需资料均由服务单位自行准备和提供),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及政策文件规定,对项目开展地价评估,为集体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并于接到全部委托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出具地块取得备案号的评估报告。成果包含*份正式盖章版土地评估报告(包括技术报告,业主方有需要增加数量的,服务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服务单位评估人员与被评估单位(或个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予回避;评估人员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独立、公正、实事求是执行业务,出具合法取得备案号评估报告,并对业主方提供的资料和地块评估结果保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如中选服务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工作,业主方有权取消该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并将相关诚信情况上报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