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2026-01-07 00:00:00
南大河潞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第四标段(剩余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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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河潞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第四标段(剩余工程)施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 月**日
南大河潞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第四标段(剩余工程)施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南大河潞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第四标段(剩余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 |
* | 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合格 | *个月 |
* | 山西国旺兴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 合格 | *个月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李富青 | 二级注册建造师 豫************ |
* | 山西国旺兴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刘丹丹 | 二级注册建造师 晋****************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河南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 | 山西国旺兴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线上提出;
(*)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方式:
受 理 人:长治市潞城区水利局(南大河潞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部)
地 址:长治市潞城区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水利局
联 系 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市潞城区水利局(南大河潞城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部)
地 址:长治市潞城区
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紫金东街***号帝景苑*单元 **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