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2026-01-07 00:00:00
|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龙江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龙田镇标段)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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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龙江河岑巩县段治理工程(龙田镇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原评分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分): (*)持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认定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得*分;持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认定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得*分,本项满分*.* 分。 (*)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分,本项满分*.*分。 注: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身份证、相关证书 的复印件(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前*个 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未提供或未按要 求提供不得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 得分。 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分): (*)持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认定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得*分;注: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身份证、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前*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未提供或未按要 求提供不得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二、原评分项:技术负责人职称(*分): 技术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及近*个 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完全满足者得*分,任一条件不满足者本项目得*分,且其投标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在满足(*)的基础上,若技术负责人持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 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 分。 (*)在满足(*)的基础上,若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分。注: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身份证、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前*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技术负责人职称(*分):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及近*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完全满足者得*分,任一条件不满足者本项目得*分,且其投标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注: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身份证、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前*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资格审查资料: *.因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正文第*.*资格审查资料中*.*.*和*.*.*条款内容是系统范本生成模板无法修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资格资格要求因系统范本生成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按第二章第*.*.* 款要求提供材料);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按第二章第 *.*.* 款要求提供材料。);其他主要人员里的内容无法改动。 现明确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条款规定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员、其他主要人员等及相关信息提供材料为准,不再按投标人须知正文*.*中*.*.*、*.*.*资格审查资料提供。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近年的财务状况要求近*年(****年至****年);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近年的财务状况要求近*年(****年至****年)。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 岑巩县河道服务站(贵州铭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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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