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07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07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无】【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温江区室外智能健身房配置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长明新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海科大厦***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号*座*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温江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年温江区室外智能健身房配置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