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新艾力嘎查2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10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布林嘎查2宗林地的使用权及林木资产公开挂牌转让出让公告
2026-01-07
内蒙古/通辽市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通辽市科尔沁区新艾力嘎查2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10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布林嘎查2宗林地的使用权及林木资产公开挂牌转让出让公告
内蒙古/通辽市-2026-01-07 00:00:00
通辽市科尔沁区新艾力嘎查*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布林嘎查*宗林地的使用权及林木资产公开挂牌转让
发布时间:********** **:**:**

内蒙古通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新艾力嘎查*宗林地、

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布林嘎查*宗林地的使用权及林木资产开挂牌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转让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内****执****号和通辽市科尔沁区财政局资产交接确认书批准,内蒙古通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通辽市科尔沁区新艾力嘎查*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布林嘎查*宗林地的使用权及林木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标的

标的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新艾力嘎查*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布林嘎查*宗林地的使用权及林木资产。

标的坐落(或存放地):科尔沁区

标的面积(或数量等):通辽市科尔沁区新艾力嘎查*宗林地总计面积***亩、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宗林地总计面积***亩、通辽市科尔沁区布林嘎查*宗林地总计面积***亩的使用权。

序号

名称

建筑物坐落

到期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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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艾力嘎查小班*****

通辽市科尔沁区新艾力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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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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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艾力嘎查小班*****

通辽市科尔沁区新艾力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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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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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林嘎查小班****

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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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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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林嘎查小班****

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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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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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林嘎查小班****

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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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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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林嘎查小班****

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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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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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林嘎查小班****

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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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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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林嘎查小班****

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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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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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林嘎查小班****

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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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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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林嘎查小班****

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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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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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林嘎查小班****

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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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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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林嘎查小班****

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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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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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林嘎查小班****

通辽市科尔沁区布林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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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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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林嘎查小班****

通辽市科尔沁区布林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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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

(二)转让方

转让方:内蒙古通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负责)人:王志全

联系人:孙永刚

联系电话:*** **** ****

(三)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通辽市科尔沁区新艾力嘎查*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布林嘎查*宗林地的使用权的评估机构为内蒙古佳合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通辽市科尔沁区新艾力嘎查*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布林嘎查*宗林地的使用权的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

评估价:通辽市科尔沁区新艾力嘎查*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玛林嘎查**宗林地、通辽市科尔沁区布林嘎查*宗林地的使用权评估价值*******.**元。

(四)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区分中心按公开挂牌的方式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区分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区分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内****执****号和通辽市科尔沁区财政局资产交接确认书

*.批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通辽市科尔沁区财政局

二、交易条件

(一)交易底价(起始价):人民币贰佰柒拾贰万柒仟贰佰玖拾玖元肆角柒分整(¥*******.**元)

(二)加价幅度:人民币壹仟元(¥ **** 元)

(三)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在《转让协议》签订后*个月内,支付全部资产转让价款。

(四)标的状况:以实际为准

(五)限定标的用途:竞拍方须严格按照林地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林地性质及用途,需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林地保护、生态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标的林地在使用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六)标的类型:转让使用权

(七)其他条件:由竞拍方开具内蒙古通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直接债权人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意向竞拍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林地的实际状况进行全面踏勘,包括但不限于林地的地形地貌、土壤条件、植被覆盖、周边环境、基础设施配套以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等,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潜在风险。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状况的任何明示或默示担保责任,意向竞拍方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知晓并认可标的的实际状况及所有已知和潜在问题。

三、竞拍方资格条件

(一)企业条件

*、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要求:具备覆盖项目总投资的能力。

*、信用要求: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个人条件

*、竞拍方为自然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时,自然人竞拍方也应满足上述信用要求,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具备与项目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财务能力,以确保能够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四、公开挂牌竞得原则

本次公开处置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在报价时,只有*个意向竞买人参与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出售底价起始价的即为竞得人。如果有*个或*个以上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出售底价(起始价),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公告、报名、报价、竞价及时间

(一)竞买报名

按公告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通过**证书登录系统后,浏览意向项目公告,点击 “竞买报价”按钮进入网上挂牌报价界面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竞价时间:所有报名成功者需在****年*月**日*:**开始网上限时竞价。

注:(*)网上挂牌第一次报价不能选择增价幅度进行报价,竞买人可以以起始价进行报价。

*)在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中须有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可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询问界面,竞买人需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若不参与限时竞价,则退出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结束竞价。

(二)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或人民币****.**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成交结果公示。预成交后,用户在个人中心—我的文档—预成交通知书中找到预成交的资源,点击“上传资料”上传审核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即提交审核材料成功,等待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在自然资源部网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网站、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数字证书(**锁)办理:

*)现场办理。携带资料(具体资料需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下载)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理;

*)网上办理。登录网站

*****://******.***.***.**/****/**********/首页“一网交易”,点击“**办理”。

咨询电话************、************、***********、************、***********;

注:竞买人登陆系统时**锁需要进行互认,操作手册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首页点击“操作指南”,查看操作手册。

六、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月 **日*

(二)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元整(¥*****元)

(三)具体要求

*.意向竞拍方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拍申请后,按照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账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竞拍方足额交纳保证金后须登录系统进行查询并确认。交纳完成时间以交易系统接收到银行到账信息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款账户应当为意向竞拍方的账户。

*.每笔交易保证金只对应一个标的,同时竞价多个标的的,应当分别交纳交易保证金。

(四)保证金处置

*.竞价成功,无论是以债权形式或以资金形式竞拍成交,在资产移交完成后,由转让方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保证金退还竞拍方原缴款账户。

*、未竞价成功的意向资产竞拍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资产竞拍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意向资产竞拍方原缴款账户。

*、若竞拍方拒绝签订合同或未按期支付转让款,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踏勘及答疑

*.转让方不组织统一的标的现场踏勘,意向竞拍方自行到现场查看,了解标的相关情况,状况以实地踏查为准,意向竞拍方不踏查的后果自负。

*.意向竞拍方对公告及标的有疑问的,可向转让方咨询。咨询联系人:孙永刚,联系电话:*** **** ****

八、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竞拍资格,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不具备竞拍资格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

*.提交的材料与报名申请信息不一致的;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

*.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核时,提交以下文件(上传的电子文件应当为相关文件***格式的规范扫描件):

*.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代码证书等);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个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九、成交确认

*.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竞拍方应当登录通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成交确认书》进行网上签章确认。

*.竞拍方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成交确认书》对转让方和竞拍方具有法律效力,转让方改变结果的,或者竞拍方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十、《交易合同》签订时间

竞拍方应当自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使用权转让协议》。

十一、交付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应当自出售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移交完毕。

十二、标的移交时间

《所有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个月内,双方完成资产清点、技术资料交接。

十三、变更公告

本次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十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应当在竞价开始让活动,并通知意向竞拍方

*.意向竞拍方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意向竞拍方、足以影响转让公正性的;

*.应当依法终止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竞拍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转让方可取消其竞拍方资格,标的另行处置,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拍方逾期或拒绝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的。

*.竞拍方逾期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的。

(四)竞拍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意向竞拍方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意向竞拍方自行承担。

(六)网上竞价不成交的,按规定由转让单位重新组织网上竞价。

(七)网上报名申请、报价、竞价程序按电子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意向竞拍方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规则、标的信息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八)因意向竞拍方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锁),数字证书(**锁)未年检、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竞拍方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冻结。

(九)网上交易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机构应会同网上交易系统开发维护单位和转让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相应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电源中断,黑客入侵、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感染等因素,导致网上交易时间非正常变更,网络堵塞等,造成意向竞拍方不能及时提交报名申请和报价、竞价的。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设计上的缺陷或者系统设备故障,引起交易无法进行、中断或出错。

*.由于电源中断,网络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感染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系统形成的电子信息资料出现错误或丢失的。

*.因不可抗力、网络服务供应商问题或其他交易机构系统故障,造成电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系统技术管理单位或转让方核实的其他故障。

(十)转让方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区分中心

联系电话:************

系人:任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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