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超市委托服务更正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2026-01-06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超市委托服务更正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1-06 00:00:00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超市委托服务更正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超市委托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超市委托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投标人综合实力”中要求“若投标人的连锁分公司(分店)的负责人与投标主体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连锁分公司(分店)归属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请问我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总公司“分支机构”列表页(或分公司“隶属企业”页)截图或公司章程或连锁经营协议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项目负责人”中要求“正在履约的和已完成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年限等关键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请问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部门章(如学校后勤部门章或经营管理科部门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车辆配备”中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自有货运车辆达到 *辆及以上的得 * 分”,请问租赁车辆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注: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附件:

  • 更正公告*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超市委托服务.***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