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1-07 00:00:00
【正在公告】安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徽商银行***.****万股内资股的股权拍卖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省·安庆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安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徽商银行***.****万股内资股的股权拍卖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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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徽商银行 ***.**** 万股内资股的股权拍卖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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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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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安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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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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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咨询展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延时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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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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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安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徽商银行***.****万股内资股的股权,系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人民币*******元。 徽商银行简介(摘自徽商银行网站公开内容): 徽商银行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组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设在安徽省合肥市。****年*月*日注册成立。****年**月**日更名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合并安徽省内芜湖、马鞍山、安庆、淮北、蚌埠*家城市商业银行,及六安、淮南、铜陵、阜阳科技、阜阳鑫鹰、阜阳银河、阜阳金达等*家城市信用社正式挂牌成立。****年*月*日正式对外营业。****年**月**日,本行*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份代号为****。 本行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批准持有机构编码为***************的金融许可证,并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中国安徽省合肥市云谷路****号徽银大厦。截至****年*月末,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本行经营范围为: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汇、售汇业务;外汇业务。截至****年*月末,本行在职员工**,***人;除总行外,本行设有**家分行及***个对外营业机构,***家自助服务区(点)。本行有四家附属公司,即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徽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无为徽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金寨徽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参股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广大民众」的市场定位,业务持续较快发展,综合实力逐步增强,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年位列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强」第***位,较上年上升**位;位列《财富》中国***强第***位,较上年上升**位。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中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中诚评报字〔****〕***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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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 底价 |
***.***万元 |
交易保证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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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股份转让合同书》。并于《股份转让合同书》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安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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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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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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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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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发生的相关税、费按规定由委托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转让价款全部付清后,受让方应按有关规定时间内与委托方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北京或上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其他特别说明:以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当日为时点,付清日前的股权分红收益归委托方,付清当日及以后的股权分红收益归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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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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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竞价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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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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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请于****年*月*日**时前从本单位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万元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将履约保证金**万元缴入我公司指定账户。缴款后,方可到我公司报名。报名时,竞买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身份证,提交填写完毕的《竞买申请书》《入股资金来源声明》及《承诺书》,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资料经我公司审核,并经查实保证金到账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届时,我公司将为竞买人分配登录账号和密码。 竞买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子账号:***********************。 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子账号:*******************。 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子账号:************。 (以上账户,任选其一。) 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华中支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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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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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年*月*日**:**以前。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庆市双井街***号办公室(东区)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携带报名证件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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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
受让人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由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发起退款指令,交易保证金按原账户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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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双井街***号办公室(东区),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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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详见《竞买人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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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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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意向受让人须提供《入股资金来源声明》,声明应明确入股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不得存在以犯罪所得资金、非自有资金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资金入股;无代持情况(格式自拟)。 *.受让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已充分了解并满足竞得转让标的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和股东身份确认等所需一切资格条件和手续,获得银监会或徽商银行董事会批准的手续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办理。如银监会或徽商银行董事会不予批准股东身份,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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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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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安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玉琳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盛经理/*********** *.代理机构: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双井街***号办公室(东区) 联系人及电话:斯经理/*********** (微信同号)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安庆市同建房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菱湖南路与龙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大楼 联系人及电话:李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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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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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知》《电子竞价须知》《网络竞价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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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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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安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