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6-01-07 00:00:00
***国道石练至焦滩段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国道石练至焦滩段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序号:**********
招标单位: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叶云珍 包丽君************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交投养护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曾国寿证书编号:浙交安*(**)*****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潘旭 证书编号:浙交安*(**)***** 、***********
拟派安全负责人:吴方证书编号:浙交安**(**)*****
预中标价:大写玖佰贰拾柒万柒仟伍佰捌拾肆元整(小写:?*******.**元)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质量要求:合格且要求***≥** ***≥**
工期:***日历天(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不超过***日历天)
信用等级:**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遂昌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惠同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