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1-06 00:00:00
宁德市蕉城区天安金域兰湾*区地块场地 平整项目剩余土石方资源处置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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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天安金域兰湾*区地块场地平整项目剩余土石方资源处置权拍卖公告
宁区自然资矿告[****]***号
经蕉城区国士空间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号)同意,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宁德市蕉城区天安金域兰湾*区地块场地平整项目剩余土石方资源处置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宁德市蕉城区天安金域兰湾*区地块场地平整项目剩余土石方资源处置权。
该地块位于宁德市人民政府**°方位,平距约*.***处。属天安金域兰湾小区*区,位于小区北西部,平面呈不规则状“*”形,平整区具体范围及拐点坐标详见拍卖文件。根据地勘单位估算报告,该地块平整剩余土石方总量为**.**万**,其中石方量**.**万**,土方量**.**万**,扣除自用部分后剩余石方*.**万**。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接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列入“异常名录”的对象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竞买。
三、拍卖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一)拍卖起始价为**万元(本次拍卖无设置保留价),增价幅度为*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二)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拍卖文件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拍卖文件,竞买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向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拍卖文件。
五、取得竞买资格流程
竞买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到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签署相关必要文件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
本次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举行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风险提示:由于该标的勘查程度不高,出让人提供的有关上述标的的剩余土石方量估算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踏勘现场,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出让剩余土石方量的现状、外部条件等有关情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竞买人一旦竞得并成为受让人,不得以剩余土石方量与实际不符、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等要求。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变化以及场地平整施工等过程中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纠纷问题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慎重决策。
(二)在公告期内若对拟出让的剩余土石方量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以公告期内收到为准)。对公告期间反馈有异议的信息,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将组织调查核实,待异议消除后再行办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公开拍卖文件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银行账户
(一)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竞买人应于****年*月*日下午**时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户 名: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账 号 :**** **** ****
(二)交易保证金汇款人全称必须与竞买人全称一致,否则竞价无效,且汇款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蕉城区蕉南街道坪塔路*号、宁德市闽东中路**号(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号锦绣名苑*幢**层。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阮先生、缪女士、陈先生。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