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办事处望城坡街道园林维护外包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2026-01-07
湖南/长沙 中标结果
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办事处望城坡街道园林维护外包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2026-0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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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办事处望城坡街道园林维护外包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作者:长沙市采购网 || 来源: || 公告创建时间:********** **:**:**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望城坡街道园林维护外包服务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西二环一段****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丰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大泽湖街道金星北路*段***号湖南九城汽车文化园*栋*****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望城坡街道园林维护外包服务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三级街道绿化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三级(㎡) ******.** ******.**
* 行道树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特大树(胸径****以上)(株) *** *****
* 行道树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小树(胸径****以下(含****))(株) *** ****.**
* 行道树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中树(胸径*******(含****))(株) **** *****.**
* 行道树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大树(胸径*******(含****))(株) ****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壹万伍仟叁佰叁拾肆元陆角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采购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年度预估数量

单价上限值

(元)

单项总价上限值

(元)

单价报价

(元)

单项总价报

(元)

*

三级

街道

绿化

三级(㎡)

******.*

*

*.**

******.**

*.**

******.**

*

行道

特大树(胸****)(株)

***

**.**

*****.**

**.**

*****.**

*

行道

大树(胸径*******(含****))(株)

****

**.**

******.**

**.**

******.**

*

行道

中树(胸径*******(含****))(株)

****

**.**

*****.**

**.**

*****.**

*

行道

小树(胸径****以下(含****))(株)

***

**.**

****.**

**.**

****.**

一年期合计(元)

*******.**

/

*******.**

三年期合计(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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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按承包范围内园林绿化: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箭弓山社区、竹马塘社区、润塘社区、商贸城社区、长华社区、老虎岭社区、望新社区、望麓社区、湘仪社区、南家塘社区,最终以区财评审定区域为准。

*.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必须确保日常有一支具园林绿化的劳务人员承担工作,且队伍保持相对稳定,确保日常维修所需机械设备。

(*)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为劳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乙方如果没有为劳务人员购买保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出现工伤,由乙方自行承担医药费及相应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只负责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维护所需机械设备、车辆、生产工具等物资全部由乙方购置(费用自理),乙方一线维修人员必须足额配备,满足维修管理需求。

*.其他要求

(*)所有绿化垃圾须进行集中环保无公害处理,禁止焚烧。

(*)喷洒有害农药与修剪作业须提前告知社区以及实施期间树立警示牌。

(*)所有日常卫生保洁及日常绿化管养工作进行日常的档案管理包括:书面原始记录、出勤记录、薪资发放、身份记录、施工作业日志及必要的作业影像及照片的资料,施工作业月度计划及完成情况总结,整理成册,按月移交考核部门及自我留存备查。

(*)严格按照园林绿化街道标准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按季度付款
*.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每月综合考核结果,按季度付款,于下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日前支付上一季度费用,每次付款金额不超过年度总中标价的**%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甲方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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