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1-07 00:00:00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年避震软管等备件打包采购项目网上比价二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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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年避震软管等备件打包采购项目采购货物清单已完成澄清,现澄清如下:
*、本项目澄清后的清单详见附件。
*、项目比价公告原条款:“二、项目清单报价须按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响应人的货期超过***天,报价视为无效。本项目不含增值税价格上限为人民币******.**元,响应人报价不能高于价格上限,且单项物资不超对应价格上限,价格上限明细详见附件采购清单。”修改为:“二、项目清单报价须按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响应人的货期超过***天,报价视为无效。本项目不含增值税价格上限为人民币******.**元,响应人报价不能高于价格上限,且单项物资不超对应价格上限,价格上限明细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项目比价公告原附件*资格审查文件上传要求:“所有上传文件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不得上传与资格审查无关的文件......(**)(若有)业绩要求,文件命名“业绩资料”后上传。”修改为:“除营业执照复印件外,所有上传文件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不得上传与资格审查无关的文件......(**)(若有)业绩要求,文件命名“业绩资料”后上传。”。
*、合同范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付款增加以下内容:“*.* 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承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其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服务单位等参与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具体使用本项目资金进行穿透式监管,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委托监管银行或第三方单位对乙方及其承建单位监管账户每笔资金支付进行审核或抽查等。乙方及其承建单位须配合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提供与资金使用相关的发票、收据、结算资料、分包合同、采购合同以及对应分包价格、采购价格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请各响应人认真核实澄清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时前登录城轨采购网***.*******.***进行提报。逾期提出澄清无效,视为无澄清。
附件:*.****年避震软管等备件打包采购项目物资清单(澄清后)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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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年避震软管等备件打包采购项目网上报价公告**********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年避震软管等备件打包采购项目网上比价澄清公告**********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年避震软管等备件打包采购网上比价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