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1-07 00:00:00
某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意向公开(/)(第*包)
某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某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物业服务项目
二、概算金额:概算金额**.**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三、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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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服务期限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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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服务项目 |
服务包括范围包括: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日常维修,水、电、热、消防、通风、监控、*部电梯等设施维护,大厅**小时值班(*时至**时站岗、**:**至次日*时坐岗),白天车位巡查及夜间巡查安保,楼周边绿化养护,化粪池清掏,路面环卫,公共区域秩序维护。 |
不超过*年 |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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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需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
本次公示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
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汤先生,***********。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