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5-12-31
浙江/宁波 质疑投诉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浙江/宁波-2025-12-31 00:00:00
浙江/宁波-2025-12-31 00:00:0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财执法〔****〕***号
案件名称:宁波百宝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被处罚人名称:宁波百宝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某
主要违法事实:在浙江万里学院****—****年浙江万里学院钱湖校区和回龙校区清卫绿化托管项目(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采购中,宁波百宝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温州市方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提交投标文件的真实网卡地址致、公网**地址致等行为,且未作出合理解释,属于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宁波百宝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中标。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六条第款、第三十七条第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项第*档。
行政处罚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省财政厅决定对宁波百宝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以项目采购金额**,***,***元*‰的罚款,计***,***.**元。罚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浙江省财政厅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