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浏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湖南易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济川河渠(禧和路*干渠)建设项目(二期)施工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济川河渠(禧和路*干渠)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工程地点:浏阳市新屋岭、杉松、金桥片区。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浏发改资[****]**号。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工程内容:河渠改造、游步道、栈桥、排水及配套设施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河渠改造、游步道、栈桥、排水及配套设施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柒佰肆拾万柒仟零伍拾陆元陆角柒分(*******.**元);
其中: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贰仟捌佰叁拾捌元捌角肆分(******.**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肆仟贰佰陆拾肆元陆角捌分(******.**元)。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龙宗娅***********。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合同价款和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
(*)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湖南城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吴添明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身份证:******************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
(*)承包人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龙宗娅(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湘建安*(****)*******
(*)承包人应当在开工通知发出后*日内按投标承诺委派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施工机械进场施工。如未完成,经发包人书面告,在*日内仍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提供一份纸质版投标清单给本项目监理单位。承包人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清单应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虚假或错误信息,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浏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浏阳市人民东路**号)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补充协议必须送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机场支行
账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