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2025-11-05 00:00:00
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关于贵港市德源智丰 **智慧无人猪场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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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德源智丰农牧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贵港市德源智丰**智慧无人猪场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已审定的《贵港市德源智丰**智慧无人猪场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贵港市德源智丰**智慧无人猪场项目位于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中和村罗山屯,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北纬**°*′**.**″。项目性质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主要建设*栋两层猪舍楼(猪舍建筑面积*******)、消杀中心、粪房、水泵、发电机房、污水池、生化池、饲料房等配套附属设施,猪舍内配备智能环控系统、智能耳标、精喂仪、**盘点估重系统、全自动机械通风降温和温控系统、自动机械刮粪、自动机械输料线、自动分群设备、智能警报等智能设备。项目设计年出栏****头生猪,猪只常年存栏****头,猪场采用封闭式饲养管理模式,猪舍采取干清粪工艺,采用漏缝地板,猪粪日产日清,机械通风和自动输料。整个猪场的粪污集中综合治理,每日产生的粪便收集后经干湿分离机脱水装袋外售。项目产生污水合计约**.***/*,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产污水主要污染物为类大肠菌群、悬浮物、*****、****、*****。污水收集后进入场区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沼气池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储存于沼液池塘用于周边农作物灌溉,不外排,项目无退水。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行列,同意该项目在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中和村罗山屯取水。
二、贵港市德源智丰**智慧无人猪场项目设置*个取水水源点,取水水源为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中和村罗山屯的浅层地下水,取水井坐标东经***°**′**.**″,北纬**°*′**.**″,位于猪场内部西南侧,井深***,护壁管径*****,抽水管径****,水泵型号为**********/*,功率为*.***,扬程为***,设计取水能力****/*。根据该项目取水方案,项目年取水量*.**万**,日均取水量为**.***/*,日最大取水量为**.***/*,最大取水流量为*.*****/*,取水保证率**%。该项目单位猪只用水量为**.**/头·*,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通知》(桂水节约〔****〕**号)中猪的饲养规模养殖用水定额先进值***/头·*的要求,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
三、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总量、河流水文情势、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的影响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单位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应落实《贵港市德源智丰**智慧无人猪场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
四、该项目取水工程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装质量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日后,请将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和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并于每年的**月**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用水计划建议表。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上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延续申请。
五、取水申请批准后*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