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翠屏经济开发区绿氢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二标段补遗002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1-06
四川/宜宾 变更澄清
四川宜宾翠屏经济开发区绿氢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二标段补遗002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宜宾-2026-01-06 00:00:00

四川宜宾翠屏经济开发区绿氢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二标段 补遗***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四川宜宾翠屏经济开发区绿氢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二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四川宜宾翠屏经济开发区绿氢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二标段项目补遗如下: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组织机构:“注:*.投标拟派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人员不能重复任职。省外企业从业人员需为入川备案人员,且人员证书信息需以备案信息一致。以上人员应提供本单位购买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企业设立不足*个月的可少于*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变更为:

注:*.投标拟派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人员不能重复任职。以上人员应提供本单位购买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企业设立不足*个月的可少于*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四川长江源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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