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1-07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银川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部设备统筹整合项目 |
|---|---|---|---|
| 分包名称: | 银川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部设备统筹整合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 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 | **********道路货运服务 | 银川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部设备统筹整合项目 | 银川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部设备统筹整合项目 | * | *******.** | 标的**道路货运服务:本项目为学院智能制造部设备统筹整合服务项目,涉及智能制造部的整体搬迁整合服务工作,搬迁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精密及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教学软件 、家具用具、教室桌椅及其他物品等。为了确保资产安全、高效、有序地转移到新校区各个场地,按要求完成智能制造部设备统筹整合工作,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工作,具体统筹整合服务内容以《智能制造部设备统筹整合清单》(清单详见附件*)和现场实际考察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实际需搬迁的物资数量、类型与《智能制造部设备统筹整合清单》存在差异,均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搬迁要求为准。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全部搬迁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方提出额外增加搬迁费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以采购人实际搬迁时间为准,最终完成清单内设备等物品的搬迁。供应商在采购人发出搬迁通知启动搬迁工作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物品搬迁,由供应商、采购人双方代表清点数量、验收并进行书面确认,必须按照采购人的时间安排和部署完成相关工作。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以磋商后的最终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得分。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 采购需求响应情况 | **.** |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得**分,标识“★”的为重要条款,低于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内容,每有一项减*分;未标识“★”的为一般条款,低于或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内容,每有一项减*.*分,减完为止。 (标识“★”供应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承诺函需明确上述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 * | 搬迁前期工作方案 | **.** | 根据本项目待搬迁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具体情况编制搬迁前期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进场人员配置;②仪器设备拆装及安装条件确认安排;③场地确认、仪器设备状态确认、装箱单等搬迁流程;④搬迁流程方案及各阶段时间节点安排等。 方案内容完整齐全,实施方案全面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分;方案内容清晰、具有合理性的得*分;实施方案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的得*分;方案内容缺失,不能满足需求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拆卸及封装方案 | **.** | 根据本项目待搬迁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具体情况编制拆卸及封装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仪器设备的拆装、保护、中转暂存等要求;②按仪器设备及物品种类编制具体拆卸及封装方案。 方案内容完整齐全,实施方案全面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分;方案内容清晰、具有合理性的得*分;实施方案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的得*分;方案内容缺失,不能满足需求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安装调试方案 | **.** | 根据本项目待搬迁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具体情况编制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精密及专用仪器设备安装调试方案;②通用设备安装调试方案;③办公家具安装调试方案。 方案内容完整齐全,实施方案全面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分;方案内容清晰、具有合理性的得*分;实施方案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的得*分;方案内容缺失,不能满足需求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运输保障方案 | *.** | 根据本项目待搬迁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具体情况编制运输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运输设备配置;②运输路线规划;③运输方案及安全保护措施;④运输全过程安全保障。 方案内容完整齐全,实施方案全面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分;方案内容清晰、具有合理性的得*分;实施方案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的得*分;方案内容缺失,不能满足需求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验收方案 | *.** | 根据本项目待搬迁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具体情况编制验收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验收进度方案;②验收风险管理方案;③安全及环境检查方案;④项目验收资料交接及验收标准。 方案内容完整齐全,实施方案全面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分;方案内容清晰、具有合理性的得*分;实施方案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的得*分;方案内容缺失,不能满足需求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应急管理方案 | *.** |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具体的应急管理方案及应急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人员不足的应急保障;②打包材料短缺应急预案;③人员安全意外事故应急预案;④车辆故障处理应急预案;⑤道路拥堵应急预案;⑥物资丢失应急预案;⑦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方案内容完整齐全,实施方案全面具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分;方案内容清晰、具有合理性的得*分;实施方案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的得*分;方案内容缺失,不能满足需求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项目团队人员安排 | **.** |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供的团队成员配备齐全,从事本行业经验丰富,组成结构完整,职责分工明确、合理的情况进行打分: 服务团队配备全面完整,科学合理,人员数量完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有详细的项目人员组成表且职责分工明确、团队成员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全过程需要的得**分;服务团队配备全面合理,人员数量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有项目人员组成表且职责分工合理,团队成员从事过相关项目的得*分; 服务团队配备数量仅达到开展基础性工作,有项目人员组成表,有人员职责分工,满足项目实施全过程需要的得*分; 服务团队配备人员数量设置不合理,分工不明确,不能满足项目实施全过程需要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类似业绩 | *.** | 提供自****年*月*日至开标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每提供一项得*分,最高得*分(须同时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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