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大冲乡温氏生猪生态高效养殖小区项目(金山水库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国务院令第***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令第**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大冲乡温氏生猪生态高效养殖小区项目(金山水库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吉安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大冲温氏生猪生态高效养殖小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吉安县大冲乡性田村委桑田自然村,取水水源为金山水库,取水口地理位置东经***°**′**″,北纬**°**′**″。本项目日最大取水规模为***.***/*,年取水量为*.**万**,取水用途为畜牧业用水。
二、金山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型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水库总库容***.*万**,多年平均来水量***万**,**%保证率年来水量***.*万**;本项目在金山水库的年取水量占坝址以上多年平均来水量的*.**%;占**%保证率年来水量的*.**%;《报告书》关于取水水源可靠的结论予以认可。
三、本项目商品猪综合用水定额为**.** */头.*,小于《江西省农业用水定额》(****/*********)中“*****”生猪用水定额(** */头.*),用水水平基本合理。
四、本项目有两个取水水源(江口取水和金山取水), 年总废水量为*.***万**(***.***/*),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过收集后进入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和《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全部废水都回收利用,用于灌溉场区***亩果园及油茶林地,基本没有废水外排。《报告书》关于退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的结论予以认可。
五、你公司须在取水前,基于水权交易原则与水库主管部门签订供水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六、你公司须强化运行期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强取水地点动态监控管理。严格防范事故排放行为,全面落实事故排放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水资源安全。
七、本项目应在取水管道上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八、你公司须依照《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接受县水利局监督检查,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取用水台账,每年的**月**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严格执行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并依法足额交纳水资源税。
九、若出现法定取水限制情形时,你公司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十、本项目若出现水源类型或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标的、取水方式等重大变更,应按相关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十一、本取水项目建成后,你公司试运行满**日,须向县水利局报送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验收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我局将视实际取水情况颁发取水许可证,项目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