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12-26
甘肃/金昌 招标采购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金昌-2025-12-26 00:00:00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交易平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项目编号:********************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人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保证金缴纳方式不缴纳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监督机构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是否重大项目项目概算(万元)**.******
是否远程异地招标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招标内容与范围*.***编辑软件*套;*.机柜*台;*.数字检委会工作台*台;*.▲数字检委会管理系统主机*台;*.数字检委会录播系统*套;*.数字检委会视频管理系统*套;*.数字检委会网络控制器*台;*.数字检委会音频管理系统*套;*.数字检委会语音转写系统*套;**.数字中心快检系统*套;**.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套;**.▲网络中控主机*台;**.无纸化触控升降一体终端**台;**.无纸化会议平台终端**台;**.▲无纸化会议主机*台;**.无纸化流媒体主机*台;**.互联网操作软件**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信息

序号标段编号标段合同估算价招标类别详情
**************************.******万元货物

标段名称: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资料;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标段内容:

*.***编辑软件*套;*.机柜*台;*.数字检委会工作台*台;*.▲数字检委会管理系统主机*台;*.数字检委会录播系统*套;*.数字检委会视频管理系统*套;*.数字检委会网络控制器*台;*.数字检委会音频管理系统*套;*.数字检委会语音转写系统*套;**.数字中心快检系统*套;**.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套;**.▲网络中控主机*台;**.无纸化触控升降一体终端**台;**.无纸化会议平台终端**台;**.▲无纸化会议主机*台;**.无纸化流媒体主机*台;**.互联网操作软件**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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