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LC0302-33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2026-01-06
山东/青岛 变更澄清
李沧区LC0302-33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山东/青岛-2026-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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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发布的相关内容: *、投标保证金未减免金额(元):人民币(¥******元),减免后金额:人民币(¥******元)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监理同类工程:二等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监理同类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形成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所在地备案机关加盖公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或经备案的《监理业务手册》。 以上资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且真实可靠方能有效。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