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2026-01-06 00:00:00
各相关公司:
****年*月*日,我单位在铜仁市民政局官网发布的《铜仁市区域性儿童福利院附属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公告》,因“评标标准”中管理机构评分总分与管理机构小项评分存在歧义,现特作出更正,并重新公告,请有意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报名参与报价比选。
一、招标代理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铜仁市区域性儿童福利院附属工程项目。
*.业主单位:铜仁市民政局。
*.项目地点:碧江区灯塔街道地里社区。
*.资金情况:项目总投入***万元。
二、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采购法律法规及程序完成铜仁市区域性儿童福利院附属工程项目的代理招标工作,负责涉及该项目采购活动中招标文件起草、组织实施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等所有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公告方式及时间
(一)公告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线下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公告通过铜仁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
(二)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最高限价不超过壹万叁仟元人民币(*****.**元人民币),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中标原则
本次评审由采购人按本公告附件要求进行线下评审,评审结果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评审专家:由市民政局采购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六、招标代理机构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招标代理应具备的合法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且具备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采购成功后,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招标代理各项任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未按规定提交资料的;
*.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经市民政局采购领导小组认定报价金额低于市场成本价的;
*.经市民政局采购领导小组认定其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八、递交资料及地点
(一)提交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近三年(****年*月*****年**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盖公司印章);
*.业绩材料;
*.报价函(盖公司印章);
*.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盖公司印章)。
*.其他必要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文件夹形式在公告期内将投标资料递交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逾期递交的不再受理。投标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二)递交地点。
联系人:杨光庆,联系电话:***********。
地 址:铜仁市碧江区新华中路**号。
因特殊情况发生变更,将另行通知。
附件:
铜仁市区域性儿童福利院附属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更正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