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通项目(包1)合同公告
2026-01-06
湖南/永州 中标结果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通项目(包1)合同公告
湖南/永州-2026-01-06 00:00:00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通项目(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号**
采购人(全称):新田县人民检察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志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通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项目内容: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通项目
*、是否分包:否
*、项目负责人:邓琦
*、联系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方式:
*、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街道府前路与东溪街西南角
*、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验收方式:调试验收
验收标准:参照国家通规范、设备配置表、方案设计说明、招投标文件规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街道府前路与东溪街西南角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梦醒法定代表人:钟志高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话:*******话:************
真:真:
址: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开发区岳麓西大道****号环创园**栋****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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