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在承包期内,因乙方及其聘用的劳务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如因乙方及其劳务人员的工作失职或违法行为等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在承包期内,如因乙方未按照职责和甲方的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按不低于年度承包费用总额的*%扣减当季承包费用。
*.*考核采取日常督查考核(含数字化考核)、月度集中考核检查和监督考核(含上级督办台账、市民投诉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总分实施百分制计分,按***分计算。
*.*每月综合考核总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标准。其中日常督查(含数字化考核)占总分权重**%,月度集中考核占总分权重的**%,监督考核(含上级督办台账、市民投诉等)占总分权重的**%。
*.*扣分标准:
数字化案卷、上级督办台账、市民投诉每产生一条扣*分,数字化案卷如超时每次扣*分,第一次返工扣*分,第二次返工扣*分,第三次返工扣*分;月度集中考核检查被扣分每个被扣分点扣*分。
*.*被考核单位因自身管理失职、疏忽导致以下情况,则该月综合考核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造成重伤及重伤以上;
(*)经省、市相关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省、市、区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
(*)影响市、区文明创建工作的;
(*)影响市、区月度检查考核的;
(*)影响街道月度、季度考核排名的。
*.*被考核单位若存在以下情况,则该事项双倍扣分:
(*)对街道城管办下发的交办(督办)没有按期回复整改情况或者整改不到位或者没有整改或者整改情况与整改回复不符的;
(*)对街道城管办现场直接交办的事项没有落实或者落实不力的;
*.**城市管理专业维护检查考核实行百分制。由街道考核组依据考核标准每月进行评分,综合考核总分**分(含)以上为优秀;**分(含)***分(不含)为良好;**分(含)***分(不含)为基本合格,**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综合考核总分低于**分(不含)以下,按每分****元进行累加处罚;**分(不含)以下,每分按****元进行累加处罚。督查考核采取扣分和扣钱双处罚模式,每扣*.*分按***元进行处罚,如总分低于**分(不含)按综合考核标准进行处罚。未按要求完成市级智慧平台下派案卷或其他相关市级部门下发的案卷,导致超时、返工或产生扣分案卷,按*****元/条进行处罚。未按要求完成区数字化平台交办各类案卷,导致超时、返工或产生扣分案卷,按****元/条进行处罚。未按要求完成街道转办的市民投诉,社区(村)反映问题,按****元/条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