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unit}]
2026-01-06
安徽/马鞍山 中标结果
博望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unit}]
安徽/马鞍山-2026-01-06 00:00:00

博望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博望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运营 同类项目: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博望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号;

投标报价:肆佰陆拾贰万陆仟肆佰圆整每年(***.**万元/年),单价*.****元/**

项目负责人:程晓玲;

质量要求(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和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年,自下达运营通知书中载明的运营期开始日起算。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浙江巨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稻乐路****号;

投标报价:伍佰零贰万圆整每年(***.**万元/年),单价*.****元/**

项目负责人:凌明;

质量要求(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和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年,自下达运营通知书中载明的运营期开始日起算。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号;

投标报价:肆佰玖拾壹万圆整每年(***.**万元/年),单价*.****元/**

项目负责人:曹平安;

质量要求(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和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年,自下达运营通知书中载明的运营期开始日起算。

招标人名称:马鞍山市宁望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名门世家

联 系 人:汪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号

联 系 人:王明

电 话:***********

公 示 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接收部门: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室

联系电话:*************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

博望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 **********

*.项目名称:博望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

*.澄清或修改事项

本项目澄清或修改事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附件由投标人在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马鞍山市宁望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博望镇名门世家*****

联 系 人:汪工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此答疑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