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沙湾经开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1-06
四川/乐山 变更澄清
四川乐山沙湾经开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乐山-2026-01-06 00:00:00
四川/乐山-2026-01-06 00:00:00
四川乐山沙湾经开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 目一标 段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乐山沙湾经开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一标段监理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扣*.*(不少于*.*)分,每低*%扣**(不少于*.**)分。”修改为:“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扣*.*(不少于*.*)分,每低*%扣*.**(不少于*.**)分”,以新上传的****格式招标文件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乐山市沙湾区嘉胜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