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1-06 00:00:00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新安资本、新安金融股东知情权事项法律
同类项目:知情权事项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邀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启日期:****年**月**日**时**分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响应报价:******.**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响应报价:******.**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皖投万科产融中心****栋****室,联系人:洪工、林工,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号置地广场*座**层
联 系 人:伍经理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皖投万科产融中心****栋****室
联系人:洪琼怀
电 话:*************、***********
邮 箱:*********@**.***
四、监督机构
招标采购监督信息: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蔡经理
电话:*************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