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同济襄阳医院建设项目第一批次生活电器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06
湖北/襄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同济襄阳医院建设项目第一批次生活电器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襄阳-2026-01-06 00:00:00

襄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同济襄阳医院建设项目第一批次生活电器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襄阳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同济襄阳医院建设项目第一批次生活电器采购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被投诉人: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汉水路*号东津商大楼*栋*楼

相关当事人: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号新凯大厦*******号

三、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对“同济襄阳医院建设项目第一批次生活电器采购”(项目编号:**************)的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提起以下投诉: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生活电器)属于货物类政府采购,其规格和技术参数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确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属于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不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投标评分标准中设置的多个评审分项缺乏明确的量化指标,导致评分标准存在主观性、模糊性,影响招标的公平、公正。
投诉请求请求:终止本项目的财政支出工作;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真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通报。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襄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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