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崇阳街道51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02号
2026-01-06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崇州市崇阳街道51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02号
四川/成都-2026-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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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崇阳街道**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号

崇州市崇阳街道**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提问(一):请提供专用合同条款。

答复:本项目已将完整的合同条款作为合同条款附件上传。现再次重新上传合同条款,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提问(二):*、招标文件****页:“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设计)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表”注中要求,“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资质为施工总承包的,应付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或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办理查询截图等证明资料。 请问:①“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中的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具体包含哪些?附四库一平台的“工程基本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许可信息”截图是否满足要求? ②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办理查询截图是否可以用四库一平台上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询截图。

答复:本次采用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电子标范本编制,版本号为*〔**电子标版〕*设计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意在证明业绩的真实性,所附材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证明材料截图须清晰可辨。

提问 (三):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请问:正在施工项目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能否提供经四库一平台网站可查询的施工许可证作为证明资料?

答复: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崇州市中业嘉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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