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06
四川/德阳 质疑投诉
广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德阳-2026-01-06 00:00:00
四川/德阳-2026-01-06 00:00:00
广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广汉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汉市职业中专学校学校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购置实训室设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号
被投诉人: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广汉市雒城镇万寿街三段**号
被投诉人: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雒城街道成都大道南一段*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新悦创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汉市中山大道北二段**号
四、基本情况
广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广汉市职业中专学校学校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实训室建设购置实训室设备(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打印机(序号**)参数为少数品牌量身定制
投诉事项*:手持*合金分析仪(序号**)参数与奥林巴斯(*****系列)规格高度重合
投诉事项*:纸浆补书机(序号***)参数设置排斥多数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汉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