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1-0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属学校(单位)校舍场地排危修缮及设备设施购置*宁夏街学生寝室及教室空调更换项目(二次)(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潘承家用电器店
地址:桑城街
被投诉人: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树德里*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市属学校(单位)校舍场地排危修缮及设备设施购置*宁夏街学生寝室及教室空调更换项目(二次)(三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部分技术参数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指向特定的品牌和供应商。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部分技术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与履行合同无关,存在不合理。
投诉事项*:设置的部分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与实际履行合同无关,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部分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要求,无法完整的满足三个品牌及以上,无法达到充分有效的竞争。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