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1-06 00:00:00
、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拟采用采购方式:单来源
三、项目名称: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木改造暨再生水利用工程排江泵设备采购
四、项目编号:*****************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预算:**万元
七、申请理由:
本项目在工程设计时已明确“迁移现状*台排江泵,*用*备,全变频;新增*台泵在迁移期间使用,并做冷备。配*套拍门、泄漏保护装置、钢制井筒等配套设备”。为了节省投资明确目前在使用的*台排江泵利旧,且不影响生产、工程进度施工,本次需要采购*台泵及*套拍门、泄漏保护装置、钢制井筒等配套设备。
新采购的*台泵需要与原有*台泵的尺寸致,新采购的钢制井筒需要与原钢制井筒尺寸致,新旧泵需要与配套设备(钢制井筒、泄漏保护装置等)相适配,使用时才能互为备用、调换安装运行,故本次采购相关设备可保证与原采购项目技木功能需求致或配套等要求,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拟以单来源方式继续向海斯特(青岛)泵业有限公司采购,以保障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连续性、及时性、互相备用性。
鉴于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向海斯特(青岛)泵业有限公司采购。
八、拟采用单来源采购供应商:海斯特(青岛)泵业有限公司
九、拟定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石林三路***号
十、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称 | 备注 |
* | 陈少白 | 国宏(温州)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
* | 吴瑞亭 | 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高级工程师 | |
* | 林中 | 温州众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十、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号
联系人:李工、许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电话:*************
十四、附件:论证意见
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
论证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