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2026-01-05 00:00:00
为高质量完成开江县****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根据《关于审定开江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审议稿)的批复》(开江府函〔****〕***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家培训机构承担开江县****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
此次培训任务***人,培训时间*天,资金标准****元/人。培训专业和人数如下:水稻种植**人、珍珠养殖**人、淡水池塘虾养殖**人、稻虾**人、数字化技能应用**人。培训任务分配待遴选后统筹安排。
二、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管理规范,社会形象较好。
*.拥有必要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具备与培训专业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具有承接单期**人培训班的能力。
*.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专兼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具有较强的组织学员能力。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的规定,培训任务完成后做好项目审计,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等。
*.具备培训班级学习过程全程录像条件,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观摩学习等所有培训环节。
*.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培训工作经验丰富的农业广播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优先遴选;优先遴选承担上一年度并高质高效完成、上一年度学员满意率达**%以上的培育任务的机构。
*.对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五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参加培训。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能申报
*.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申报;
*.近三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能申报;
*.近年来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有不良培训记录、有媒体负面报道的培训机构不能申报。
四、申报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五、遴选程序
*.自行申报:具备申报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遴选,并于****年*月*日**:**前书面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内容包括:
(*)《开江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包括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等。
(*)证明材料:包括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情况、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情况;师资力量情况;实习实训基地情况;财务管理等制度建立情况;培训经历等相关材料。
*.组织遴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得分排前*名的培训机构预选为我县****年县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对外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审定后,确定为我县****年度县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
联系人:产业发展与科技宣传股唐宇,联系电话:***********。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