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崇阳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崇阳县初中英语听说机考训练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06
湖北/咸宁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崇阳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崇阳县初中英语听说机考训练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咸宁-2026-01-06 00:00:00

崇阳县财政局关于对崇阳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崇阳县初中英语听说机考训练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崇阳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崇阳县初中英语听说机考训练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楚久秒创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中北路**号海山金谷天城海山文化艺术城市场内富****商铺

被投诉人:崇阳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阳县前进路**号、咸宁市咸安区十六潭路茶山巷***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机关****年**月**日正式受理,依法对本次投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现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关于三家供应商“明显低于成本报价”问题的答复,纯属敷衍塞责,其评审结论明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关于“评审失误”的答复虽承认错误并重新评审,但恰恰全面暴露了原评审过程的系统性草率、结构性不公,且所谓“纠正”仅为表面修补,未触及根本,其结果仍建立在违法与不公的基础之上。
投诉事项*:关于信息公开的答复,歪曲法律、滥用“商业秘密”概念,实质是拒绝社会监督、掩盖评审瑕疵。
(二)投诉人投诉请求
*.立即叫停违法采购进程,防止损失扩大。
*.彻查恶性竞争行为,清楚无效投标。
*.全面纠正评审错误,重新作出公正评审。
*.依法强制公开信息,严肃查处违规机构。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局通过审查、核对后,我局认为:“你公司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驳回你公司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起六十日内向崇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崇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崇阳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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