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6-01-06 00:00:00
合 同 协 议 书
驻马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驻马店市****年省道养护项目,已接受驻马店市宇畅路桥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标段包括:
省道***上蔡县刘桥至平舆正阳交界段功能性修复工程,起止点桩号****+***至****+***,路线全长**.***公里,本次设计扣除平舆县城区段**.***公里与同期路面改造的*公里,实际建设里程**.***公里,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速度**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一般路段路基宽**.*米,路面宽*米,玉皇庙大街段路面宽**.*米,西洋店大街段路基宽**米,路面宽**米。
省道***驿城区驿城大道至嫘祖大道段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起止点桩号***+***至***+***,路线全长*.***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设计速度**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米,快车道路面平均宽**米。
本次所有养护工程均维持现有线型及技术标准。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技术规范;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伍仟叁佰捌拾柒万玖仟捌佰伍拾玖元(¥********),其中省道***上蔡县刘桥至平舆正阳交界段功能性修复工程:人民币(大写)叁仟玖佰伍拾壹万玖仟捌佰贰拾柒元(¥********);省道***驿城区驿城大道至嫘祖大道段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叁拾陆万零叁拾贰元(¥********)。
*.承包人项目经理:张秋勤。项目总工:刘杰。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 标准。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