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六个区域性消防站改造及装备家具家电购置项目一标段(三次)、三标段(四次)结果公告
2026-01-06
河南/商丘 中标结果
虞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六个区域性消防站改造及装备家具家电购置项目一标段(三次)、三标段(四次)结果公告
河南/商丘-2026-01-06 00:00:00
项目名称 虞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六个区域性消防站改造及装备家具家电购置项目一标段(三次)、三标段(四次)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虞城县应急管理局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货物类 行政监管单位 虞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相关公告
发布日期: ********** **:**

虞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六个区域性消防站改造及装备家具家电购置项目一标段(三次)、三标段(四次)结果公告

虞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六个区域性消防站改造及装备家具家电购置项目一标段(三次)、三标段(四次)结果公告

宏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就虞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六个区域性消防站改造及装备家具家电购置项目一标段(三次)、三标段(四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虞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六个区域性消防站改造及装备家具家电购置项目一标段(三次)、三标段(四次)

*、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项目编号:虞财采招********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控制价:***.******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年**月**日

*、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咏梅、刘磊、杨展、刘高杰、杨光明(采购人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虞城县应急管理局确认中标人如下:

第一标段:

中 标 人:上海麦瑞杰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中 标 价:*******元大写:壹佰陆拾捌万伍仟元整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共富东路人工智能产业园*号门*幢*楼

第二标段:

中 标 人:商丘市优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 标 价:*******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壹仟叁佰叁拾元整

注册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新建南路 ** 号(财富步行街北侧)

五、主要中标标的

详见附件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

*、投标单位:上海麦瑞杰防护设备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商水县辉盟商贸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泰州市鸿宝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九江七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周口亿益商贸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融宇商贸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周口市强森商贸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第二标段:

*、投标单位:商丘市优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商丘市海超商贸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商丘康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河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的收费规定,由成交人向招标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一标段:*****.**元;三标段:*****.**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虞城县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纪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商丘市虞城县应急管理局

代理机构:宏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郑东新区美盛中心*楼

监督单位:虞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地址:河南省虞城县城关镇滨河路

宏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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