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高新区新能源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二期项目-电缆采购补遗公告
2026-01-06
安徽/宣城 招标采购
宣城高新区新能源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二期项目-电缆采购补遗公告
安徽/宣城-2026-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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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响应人:

现就宣城高新区新能源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二期项目*电缆采购项目编号:***********************交易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交易文件中进度款支付为:“在合同签订后,材料采购前,支付总合同价款的**%为预付款;材料进场并验收合格后付至该批次材料货款的**%;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材料总价款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两年)结束后一次性支付。”,交易文件中其他涉及到此项的同步修改;

二、电缆的推荐品牌由“远东、无锡兆亨、金环宇,或同一档次及以上品牌。”修改为“远东、无锡兆亨、金环宇、上上、起帆、绿宝等品牌,或同一档次及以上品牌”;

三、交易文件中删除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二)清单报价表备注中“材料若拆分到现场,则组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交易文件中其他涉及到此项的同步修改;

四、交易文件中删除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二)清单报价表备注里“本次报价包含系统调试水电费,调试水电费按调试时间(***)*额定功率*(*+用电损耗系数*.*)计算,因材料厂家问题导致的增加系统调试水电费由材料厂家自行承担”修改为“充分证据证明因供应的电缆出现质量问题需增加调试的,调试费用由电缆供应商承担”,交易文件中其他涉及到此项的同步修改;

五、删除交易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材料若以半成品到现场,则组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交易文件中其他涉及到此项的同步修改;

六、删除交易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提留*%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甲方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二年时结算,甲方在保修延长期满后二十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七、交易文件中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及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各类检测费”是指出厂前以及进入现场前复试检测相关费用;

八、本项目响应时间、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

安徽北延建设有限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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