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博物馆展厅及文物保护设备采购项目(投诉2)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06
江苏/淮安 质疑投诉
淮安市博物馆展厅及文物保护设备采购项目(投诉2)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淮安-2026-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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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博物馆展厅及文物保护设备采购项目(投诉*)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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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博物馆展厅及文物保护设备采购项目(投诉*)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博物馆展厅及文物保护设备采购项目(投诉*)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郑州战鸿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宏达路南、长虹路西*幢*单元**层****
被投诉人:淮安市博物馆,淮安万顺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号,淮安市清江浦区南昌路**号(淮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大门东侧一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郑州战鸿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淮安市博物馆,淮安万顺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宏达路南、长虹路西*幢*单元**层****,淮安市健康西路*****号,淮安市清江浦区南昌路**号(淮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大门东侧一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中要求业绩需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系不合理条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独立柜、多功能墙柜样品系提高投标门槛,构成歧视性限制。*.书面可准确描述净化恒湿机,无需样品评审。
投诉请求:*.删除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强制捆绑业绩证明。*.删除提供相应的独立柜、多功能墙柜样品的要求。*.删除提供“小型净化恒湿机样品一台”的要求。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处理结果:(一)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二)驳回投诉人的其他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淮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