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6-01-06 00:00:00
扬州*****地块项目代建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扬州*****地块项目代建管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扬州*****地块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项目总货值的【*.*】%(其中基本管理服务费限价【*.**】%,基础考核服务费限价【*.*】%,营销考核服务费限价【*.*】%,项目暂估总货值约**.**亿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个月(实际以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开发最后一期物业交付后满半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函(原件)
(*)资格声明(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与第(*)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备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或将上述材料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
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号*楼***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楼(观潮路****号))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楼(观潮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份(*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号
联 系 人:张越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