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场镇政府物业管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6-01-06
上海 招标采购
新场镇政府物业管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2026-01-06 00:00:00

新场镇政府物业管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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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云平台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
  • 公告标题:
  • 新场镇政府物业管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新场镇政府物业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场镇政府物业管理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新场镇政府物业管理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为:*.*新场镇政府办公大楼:新场镇牌楼东路***号,建筑面积:***** **,服务内容包括:物业综合管理服务、保洁服务、设施设备维护、会务接待等
    *.*新场镇综治中心办公楼:新场镇仁义路***号,建筑面积:****.* **,服务内容包括:保洁、保安服务等
    *.*交警大队办公楼:新场镇申江南路****号**,建筑面积:****.** **,服务内容包括:保洁、零星维修等
    *.*新场镇老政府办公楼:新场镇石笋路*号,建筑面积:**** **,服务内容包括:保洁、零星维修等。
    *.*古镇工作部办公楼:新场镇牌楼东路**号,建筑面积:****.** **,服务内容包括:保洁、零星维修等。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本项目采购的新场镇政府物业管理(标的)属于物业管理。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次招标为第一年预算。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通过后,续签合同,第一年服务期限暂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项目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次招标为第一年预算。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通过后,续签合同,第一年服务期限暂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杨宏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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