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01号.pdf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1-06
广东/清远 变更澄清
更正公告01号.pdf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东/清远-2026-01-06 00:00:00
广东/清远-2026-01-06 00:00:00
更正公告**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清新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末端管网完善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龙颈镇、石潭镇) 更正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供排水处理中心的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末端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龙颈镇、石潭镇)进行公开招标。 因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存在项目名称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情形,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本项目名称统一更正为“清远市清新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末端管网完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龙颈镇、石潭镇)”。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若本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的内容。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供排水处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