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对荆门市中心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四批)设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06
湖北/荆门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对荆门市中心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四批)设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荆门-2026-01-06 00:00:00

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对荆门市中心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四批)设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荆门市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荆门市中心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四批)设备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诚泰诚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兴西街*号九州通健康城 *号办公楼**层办公*号

被投诉人:荆门市中心医院

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号、***号

三、基本情况

本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局于****年**月**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良药邦(湖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价格不是最低价的情况下,综合评分为**.**分,实属罕见;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所投的美国**环氧乙烷灭菌器在官网上已公布停止生产,设备维保最多只能保证*年,而机器使用年限可达**年以上,后续质保无法保障;
*.核心产品美国**环氧乙烷灭菌器的参数指向性太强,“★*.**真空方式采用文氏真空技术,工作中不产生静电和电火花”;
*.投机取巧,抢签在质疑期间的采购合同。
投诉请求:取消公布的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可依法向荆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荆门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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