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2026-01-06 00:00:00
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批)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批)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无锡文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高力汽车博览城******(开发区)
被投诉人:江苏省宜兴第一中学周铁分校
被投诉人地址:宜兴市周铁镇彭干村余家桥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号*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理化板台面耐磨及耐划性能指标未明确测试标准、关键量化依据,且检测报告缺乏与样品的关联性及关键试验信息,无法核实指标达标性与数据真实性。\**、陶瓷台面耐磨性能的检测标准、出具机构资质、测试条件及检测样品与实际供货产品的一致性均未明确,其****转达*级及以上的耐磨指标真实性与有效性存疑。\**、仪器柜塑料材料的冲击强度未明确检测条件、邵氏*硬度未明确检测环境与试样要求,且两项指标均未提供设定的技术依据,缺乏考核针对性与合理性。\**、单人净化工作台的***法检漏穿透率、沉降菌浓度等参数缺乏行业标准支撑或不具备检测可行性,空气洁净度标准编号存在表述错误,照度等参数未明确检测条件,检测报告未规定资质及有效期等关键要求,相关技术参数及检测要求存在不合理、不规范问题。\**、光合作用反应仪的两项功能条款通过模糊光谱/温控核心参数、限定特定功能表述、设置低标准且主观性强的验证要求,形成隐性壁垒以适配特定供应商,存在明显控标倾向,违背招标公平公正原则。\**、微量可调移液器在≤**℃~≥***℃环境下,外观无形变,所有功能正常使用。(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该评分存在明显控标倾向,排斥潜在投标人。\**、以非强制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作为钢木教师桌、实验桌、功能柱的加分依据,既认为提高加分门槛、排除部分合格供应商,存在公平性与执行模糊性问题。
投诉请求:请求责令被投诉人重新修订招标文件,明确评审标准及核心标准编号,确保评审过程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可依,保障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鉴于招标文件存在没有完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内容,责令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宜兴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