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一阶段)澄清修改公告
2026-01-06
安徽/宣城 变更澄清
宣州区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一阶段)澄清修改公告
安徽/宣城-2026-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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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宣州区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一阶段)(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出如下答疑:

一、*、问:*、****.**.**答疑澄清中“二、本项目投标人设计业绩及设计负责人业绩中“单项合同金额*亿元及以上”均修改为“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亿元及以上””,请问(*)因咨询设计项目相关费用表述不同,“工程建安费*亿元及以上“是否也可理解为“工程费用*亿元及以上”;(*)若合同中未体现建安费或工程费用,可否以初设批复中建安费或工程费用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节:“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还需提供设计文件批复或图审合格证或业主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且能够反映该业绩要求。若上述资料不能反映业绩要求,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单位合同。若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业绩,需附联合体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阶段明确为施工图设计阶段,为此,设计业绩应与之对应,即应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果完成证明,即图审合格证或业主出具的对应阶段履约完成证明。

答:*、若合同中未体现工程建安费,可以以批复中工程建安费为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宣城市振宣水务有限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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