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绿清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机器设备和车辆处置挂牌披露
2026-01-06
浙江/台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台州市椒江绿清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机器设备和车辆处置挂牌披露
浙江/台州-2026-01-06 00:00:00

台州市椒江绿清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机器设备和车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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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台州市椒江绿清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机器设备和车辆处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台州市椒江绿清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按规定期限完成合同中交易标的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委托方对其确认后书面通知台州产权,台州产权在接到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按规定处置标的物或超范围处置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处置。 *.本次转让以实际过磅为准,若转让中标价款低于最终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原则上无需另行通知,受让方需立即向转让方支付预付款*万元,如实际过磅货物价款再次超出受让方已付金额,则再付*万,以此类推。最终按实际金额进行补收或退回,转让方在收到预付转让价款前中止放货,受让方运输期限相应顺延;若转让中标价款高于最终转让价款的,转让方应于发票开具后*工作日内将超出部分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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