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2026-01-05 00:00:00
铜陵光华铝业制造有限公司光华铝基新材料产业园二期室外厂区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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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光华铝业制造有限公司光华铝基新材料产业园二期室外厂区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铜陵光华铝业制造有限公司光华铝基新材料产业园二期室外厂区绿化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
铜陵光华铝业制造有限公司光华铝基新材料产业园二期室外厂区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威霆建筑工程(安徽)有限公司和广东臻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元分(¥********.**)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天恒建设有限公司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贵州天恒建设有限公司提出异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异议事项;
(*)相关请求和主张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人:光华铝业制造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天恒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