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人民政府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2026-01-05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人民政府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05 00:00:00
四川/成都-2026-01-05 00:00:00
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人民政府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市新津区不二悦邻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建区兴义镇波尔村不二果园子小区***号(自主申报) | *,***,***.**元 | 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百分比):**%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市新津区不二悦邻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 |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 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 *(项)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玲钰、沙启雷、蒯利、成琦、周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规定,应当按照拟代理采购项目的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本项目代理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壹万柒仟叁佰陆拾伍元整),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采购计划文号:********************;*、预算金额: ***.* 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二、采购监督机构: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武阳西路***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三新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川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四川川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